西湖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申请南昌市洪安服务总公司货运信息中心享受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资格认定的请示》(西地税文[2009]13号)已收悉。
经审核,南昌市洪安服务总公司货运信息中心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3号)文件的要求,经2010年1月15日局长办公会讨论,同意对南昌市洪安服务总公司货运信息中心按其实际吸纳的下岗失业人数给予每人每年4800元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并按规定进行年度审查。
二0一0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