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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医大总医院层流净化手术室收费标准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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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医大总医院层流净化手术室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津价综[2011]60号
发文部门: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2011-7-1
实施时间:2011-7-1
法规类型: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天津
发文内容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医大总医院层流净化手术室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11]187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市医科大学总医院神经病学中心层流净化手术室(共计16间)层流净化费按相应等级手术费(不含手术材料费)的10%收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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