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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备忘录第1号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07-2-14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新会计准则备忘录 上市信息披露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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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特别提示:本备忘录不是对有关法律、法规、准则、规章和规则的补充解释,仅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做好新旧会计准则衔接工作提供必要的参考。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协调小组针对上市公司执行新准则过程中提出的部分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对以下事项的会计处理原则形成结论性意见,请各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参照执行。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一、上市公司跨年度发生的资产购买、出售、置换交易时如何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如果上述交易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可以在2006年度予以确认,则公司应在2006年财务报表中反映上述交易,同时,公司还应根据136号文有关要求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反之,公司应在2007年度根据新会计准则确认上述交易并反映在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表中,同时,公司还应在2006年度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部分中详细披露相关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其影响。
  二、长期股权投资
  (一)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照成本法在母公司个别报表中进行核算;
  (二)上市公司在2006年度收购潜在控股股东所属子公司股权,潜在控股股东在2007年度完成过户,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应将上述长期股权投资划分为《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5条第(二)项中的“除上述(一)以外的其他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并按照其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三)公司在个别报表中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按照成本法进行核算,如果子公司发生大幅亏损,则表明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出现了减值迹象;公司应在个别报表中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进行减值测试,如发生减值,公司应在个别报表中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过程中,如果公司无法取得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会计政策的详细资料,则公司与被投资单位之间的关系不能被认定为重大影响、共同控制,公司应对该项权益性投资重新进行分类并确定其核算方法。
  (五)在首次执行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进行衔接处理
  公司应将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下相关二级科目一并调整到长期股权投资下的投资成本科目中;公司不应在个别报表中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成本法进行追溯调整;对于实施新会计准则后公司收到的子公司分来的以前年度红利,公司应设置备查账簿,以到首次执行日为止子公司以前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限,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在个别报表中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因此,即使子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后分配红利(以前年度),公司个别报表亦无法体现利润,该事项对公司个别报表具有重大经济影响。
  三、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确定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标准更为严格,新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应从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不允许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上述规定对部分A+H公司可能造成财务报表差异。
  四、在同一控制条件下如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17条的有关规定,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公司在编制上述期初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假设该项企业合并所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对比期初至对比期末一直存在,相应调整期初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有关权益项目。
  五、所得税
  (一)在可能获取税收优惠的情况下如何计算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在公司未获取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之前,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有关固定计算暂时性差异,再按照目前的法定所得税率计算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在公司获取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后,公司可按照优惠税率计算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所得税的影响
  截至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尚未颁布相应的税务法规,在目前的征求意见稿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按照资产负债表法计算所得税费用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确定的会计核算方法,与税务部门是否认可无关。
  六、现金流量表
  对于公司在经济业务中收到或对外作为货款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不应将其作为现金流量计入现金流量表。
  七、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同时受银监会监管的金融类上市公司,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对于银监会的某些监管规定可能导致的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差异,根据以往的监管经验,在一般情况下,公司会在财务报表的编制过程中对上述差异进行调整。
  八、上市公司在新会计准则条件下如何进行财务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应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有关信息披露法规进行财务信息披露。
  九、职工薪酬
  (一)公司在实施新会计准则后是否计提应付福利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公司在执行新会计准则后不再计提应付福利费。
  (二)对于以前年度的应付福利费余额在首次执行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首次执行日企业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应当全部转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首次执行日后第一个会计期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福利计划确认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该项金额与原转入的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之间的差额调整管理费用。
  十、企业合并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对于非同一控制条件下的企业合并(控股合并),被收购企业不能按照公允价值调整其账面价值。
  (二)如何判断是否属于同一控制
  对同一控制条件下的企业合并的认定应把握从严控制原则,公司通常应将同一企业集团内部所进行的企业合并认定为同一控制条件下的企业合并;对于国家或地方国资委控制下的企业之间发生的企业合并,通常应按照个案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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