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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会计问题征询函—减资得到的资金应计入什么科目
发文文号: 会计部函[2009]81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9-3-9
实施时间: 2009-3-9
法规类型: 证监会有关规定 问题解答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9367
评论人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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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河南证监局:
  你局《会计问题征询函—减资得到的资金应计入什么科目》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部分对子公司投资会计处理问题的复函》(财会便[2009]14号)有关精神,上市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
  此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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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评论 / 法规有奖纠错 评论文责自负,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网站及其关联方的任何倾向或立场

旧评论(此处已关闭评论功能):
卢龙小先生   2011年7月22日
非常好。
shifengyun   2009年3月26日
什么时候挂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