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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备忘录第7号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08-2-13
实施时间: 2008-2-13
法规类型: 新会计准则备忘录 上市信息披露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9529
评论人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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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特别提示:本备忘录不是对有关法律、法规、准则、规章和规则的补充解释,仅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做好执行会计准则工作提供必要的参考。
  我们针对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过程中提出的部分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形成以下会计监管意见,请各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参照执行。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1、上市公司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作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合并方,应将作为对价而发行的全部新股数计入合并当年和对比年度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且权重为1;在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条件下,公司应采用同样的原则计算稀释每股收益。举例如下:
  A公司2007年期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8000万股,2007年8月31日完成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发行12000万股用于购买B公司100%的股权的事宜。2007年A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为6000万元,对比年度(即2006年)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400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2007年度基本每股收益=6000/(8000+12000*1)=0.3元
  对比年度基本每股收益=4000/(8000+12000*1)=0.2元
  2、编制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确定2007年度期初余额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财会[2007]14号)等文件要求复核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将其与2006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原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进行对比并披露修正的项目、金额和原因(格式请详见附件),若无变化也应做出说明,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2007年度期初余额。
  附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对比披露表
  

编号

项目名称

2007年报披露数

2006年报原披露数

差异

原因说明

 

20061231股东权益(原会计准则)

 

 

 

 

1

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其他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贷方差额

 

 

 

 

2

拟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3

因预计资产弃置费用应补提的以前年度折旧等

 

 

 

 

4

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辞退补偿

 

 

 

 

5

股份支付

 

 

 

 

6

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重组义务

 

 

 

 

7

企业合并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商誉的账面价值

 

 

 

 

 

根据新准则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

 

 

 

 

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0

金融工具分拆增加的权益

 

 

 

 

11

衍生金融工具

 

 

 

 

12

所得税

 

 

 

 

13

少数股东权益

 

 

 

 

14  

其他

 

 

 

 

 

200711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

 

 

 

 


  注1:上市公司应对差异项目逐项说明原因,若无变化的,也应做出说明。
  注2:“2006年报原披露数”取自于2006年年报或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未披露“调节表”并采用新会计准则作为申报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的新上市公司填写该列时应注意:“2006年12月31日股东权益”取自于按原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补充规定编制的2006年度财务报表;“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取自于招股说明书的申报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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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评论 / 法规有奖纠错 评论文责自负,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网站及其关联方的任何倾向或立场

旧评论(此处已关闭评论功能):
xiao_hao1977   2010年10月15日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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