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汶川县岷铝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批复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6]319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28
实施时间: 2006-12-2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3590
评论人次: 1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阿坝州、宜宾市、绵阳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汶川县国家税务局关于汶川县岷铝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005年度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请示》(汶国税发[2006]62号)、《长宁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宜宾富民运输有限公司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长国税发[2006]102号)、《关于江油市吉荣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江国税发[2006]93号)。经审查,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47号)和《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国税函[2002]162号)规定,同意汶川县岷铝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宜宾富民运输有限公司、江油市吉荣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免征二年减半征收三年,税率33%。执行时间从企业取得第一笔收入时开始计算。
  此复。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评论 / 法规有奖纠错 评论文责自负,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网站及其关联方的任何倾向或立场

旧评论(此处已关闭评论功能):
austinlv   2007年10月23日
太好了,很有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