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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国电深能四川华蓥山发电有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批复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7]3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5
实施时间: 2007-1-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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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国电深能四川华蓥山发电有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请示》(达市国税发[2006]245号)收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4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国电深能四川华蓥山发电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免征二年减半征收三年,税率33%。执行时间以企业取得第一笔收入起计算。此复。

  二○○七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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