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养老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调整本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人社规[2024]9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4-6-28
实施时间: 2024-7-1
失效时间: 2024-12-3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69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8号),经市政府同意,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本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
  (一)每人每月增加61元。
  (二)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元,增加额不足15元的,补足到15元。
  (三)按本人2023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1%(增加额尾数不足一角的,见分进角)。
  (四)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人员,按下述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1949年至1953年期间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1944年至1948年期间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年满80周岁(1943年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五)2023年当年内女年满60周岁(1963年出生)、男年满65周岁(1958年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0元。
  (六)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两航起义人员、持有中国海员工会核准颁发起义船员证书的招商局驾船起义人员,按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三、资金列支
  按本通知增加基本养老金所需费用,凡参加本市企业养老保险的,由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凡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由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
  四、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8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2016年调整企业退 京人社养发[201 2016/8/4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 皖人社发[2012] 2012/1/1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调整 2015/1/1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本市计发城镇企业 沪人社养发[201 2012/1/1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2012年调整企业退 京人社养发[201 2012/1/1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异地 粤劳社函[2004] 2004/9/1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上海市城镇企业退休人员门诊急 沪府发[1998]40 1998/11/1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暂停受理一年后退休人员历 粤社保函[2013] 2013/2/27
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2009年调整企业 辽劳社发[2008] 2009/1/1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由工伤保险基金为一至四 深人社规[2014] 20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