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 > 登记注册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工商企注字[2017]237号
发文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文时间: 2017-12-15
实施时间: 2017-12-15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27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努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现就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证照分离”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汇报、请示,充分发挥工商和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各项任务。未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的,务必在2017年底前培训到位。
  二、结合各地改革推进情况,总局选取了31个“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重点关注单位。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这些重点关注单位的工作指导力度,着重在分类推进审批方式改革、推动部门信息互联共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等方面积极试点,大胆探索,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三、总局拟定于明年2月底组织召开全国工商部门扩大“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充分交流各地在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工作建议,适时对“证照分离”改革进行总结和评估,为明年下半年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重点关注单位名单
  工商总局
  2017年12月15日
相关附件:
“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重点关注单位名单.xls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银保监办便函[2 2019/11/29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下发《“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登 川工商发[2018] 2018/2/5
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外汇管理“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 2019/12/1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进一步推进“证照分 津政办函[2018] 2018/8/2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推进“证照分离”改 2018/6/25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及 晋市监发[2022] 2022/3/3
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 2019/11/4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国家级功能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 鲁政发[2018]2号 2018/1/12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 粤府函[2021]13 2021/6/29
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举措促进企业登记监管统一规范 工商企注字[201 2017/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