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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报关员注册的注销告知单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9231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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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报关员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列明情形之一的
  三、办事所需材料
  1、《注销报关员注册申请书》(报关员申请用)或《注销报关员注册申请书》(报关单位申请用)
  2、《报关员证》
  3、《报关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办事流程
  (一)申请人可通过预录入机构,或通过互联网登陆海关企业管理网上办事平台,自行录入申请信息,向海关提出注销申请;
  (二)申请人向海关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资格证书》应提交原件交海关验核);
  (三)海关出具报关员注册、延续、变更、注销、实习备案申请材料签收凭证;
  (四)海关按照相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报关员注销情况的予以注销。
  五、办事地点和联系方式
  上海市浦东新区基隆路9号1楼综合服务大厅
  邮编:200131
  联系电话:021-58697065、58697028
  六、 投诉方式
  上海海关投诉电话:021-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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