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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的公司投资者名称变更登记告知单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3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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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一、办事依据
  二、适用范围
  外商投资的公司投资者名称变更登记
  三、办事所需材料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
  2、投资者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原件)
  指法定登记机关出具的准予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外方投资者的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名称变更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3、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原件)
  “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投资者签署
  4、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其他有关文件
  四、办事流程
  投资者可以在上海市工商局官网www.sgs.gov.cn或“中国.上海”门户网站“试验区投资办事直通车”板块查阅相关办事指南,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将纸质材料递交至试验区综合服务大厅投资管理窗口办理变更手续。如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办结后在指定窗口换取营业执照。
  五、办事地点和联系方式
  上海市浦东新区基隆路9号1楼综合服务大厅
  邮编:200131
  联系电话:021-58698202
  六、 投诉方式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投诉方式:
  电话:021-58697800
  传真:021-58698705
  电子信箱:ftzts@pudo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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