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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期限变更登记告知单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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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一、办事依据
  二、适用范围
  (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期限变更登记
  三、办事所需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
  2、审批(备案)机关的批准(备案)文件(原件)
  申请人应自收到批准(备案)文件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通过一口受理窗口提交材料的无需提供商务部门的审批(备案)文件
  3、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原件)
  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6、其他有关文件
  四、办事流程
  投资者可以在上海市工商局官网www.sgs.gov.cn或“中国.上海”门户网站“试验区投资办事直通车”板块查阅相关办事指南,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将纸质材料递交至试验区综合服务大厅投资管理窗口办理变更手续。如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办结后在指定窗口换取营业执照。
  五、办事地点和联系方式
  上海市浦东新区基隆路9号1楼综合服务大厅
  邮编:200131
  联系电话:021-58698202
  六、 投诉方式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投诉方式:
  电话:021-58697800
  传真:021-58698705
  电子信箱:ftzts@pudo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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