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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动进口许可证[机电产品]告知单[试行]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2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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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一、办事依据
  二、申请对象:
  1.注册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群众组织等。
  2.经办人必须对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国家有关进口政策及所申请的进口产品的有关情况(如进口理由、进口用途等)有一定的了解。
  三、申报材料:
  1.《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一式两份。
  2.进口用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进口订货合同复印件(属于委托代理进口的还需提交委托人与进口经营者签订的代理进口合同)。
  4.申请报告。说明进口理由和进口用途。(国家机电办审批产品提供申请报告的抬头为“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5.下列情况下,还需提供相关书面材料:
  ⑴ 招标产品。申报时,需附评标报告、公示结果公告等。
  ⑵ 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委托代理的,需提供代理合同、最终用户营业执照等)。
  ⑶ 无线电设备(带有发射功能)。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有关证明。
  ⑷汽车。需提交品牌销售授权书和国家工商总局批复(或商务委批复)。
  ⑸船舶。依据《关于船舶进口有关事项的规定》(对外贸易部2001年38号)执行。
  ⑹旧设备。请参照上海市商务委官方网站《关于旧机电产品进口申报所需材料及内容》
  ⑺赠送产品申报时,需附上外方赠送函和申请单位接受函。
  ⑼其它情况。进口印刷设备、音(视)频复制生产设备、游戏机类、飞机类等,需提交相关行业经营许可或资格证书等书面材料。
  四、办事流程
  三种方式:
  1、企业可以直接至浦东新区基隆路9号1楼综合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办结后至综合服务大厅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动进口许可证》。
  2、进口用户先在“机电产品进口网上申报系统”()网上自行申报,再将书面材料提交至试验区管委会1楼综合服务大厅,办结后至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综合办事大厅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动进口许可证》。
  3、进口用户先在“机电产品进口网上申报系统”()网上自行申报,再将书面材料提交至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综合办事大厅37号窗口,办结后至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综合办事大厅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动进口许可证》。
  五、办事地点和联系方式
  上海市浦东新区基隆路9号1楼综合服务大厅
  邮编:200131
  联系电话:021-58696822
  传真:021-58696823
  六、 投诉方式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投诉方式:
  电话:021-58697800
  传真:021-58698705
  电子信箱:ftzts@pudo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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