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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济南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非上市企业2011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年报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济财会[2012]3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2-3-7
实施时间: 2012-3-7
法规类型: 地方性文件 企业年度财会决算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阅读人次: 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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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财政局、各市属非上市大中型企业:
  现将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非上市企业2011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年报监管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2]6号)文件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1、各县(市)区财政局要按照属地原则,通过本次年报监管工作,对本地区大中型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进行总结。同时,要选取2家以上非上市大中型企业,以年报为依据,参照财政部上市公司年度分析报告的形式,形成本地区非上市大中型企业2011年年报分析报告,并将选取的企业年报报表形成汇总表,连同本地区有关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总结以电子文档形式于2012年4月15日前报济南市财政局会计处。
  2、各市属非上市大中型企业要以2011年年报为依据,对本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对财政部要求关注的重点事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分析,形成分析报告,并将单户报表连同年度会计报告以电子文档形式于2012年4月15日前报济南市财政局会计处。
  3、2011年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要做好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新旧衔接工作。还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见附件2)以电子文档形式一并报送。
  联系人:孟令华    联系电话:66603832
  电子邮箱:jncz3832@
  附件  1、《关于做好非上市企业2011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年报监管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2]6号)
  2、《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

相关附件: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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