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独立审计 > 行业管理 > 涉外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同意美国B&P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批复
发文文号: 财会函[2010]3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0-8-25
实施时间: 2010-8-25
法规类型: 涉外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43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B&P会计师事务所(Bernstein&Pinchuk LLP):
  你所报送的关于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申请函及附件收悉。
  根据财政部《外国会计师事务所来中国境内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暂行规定》[(93)财会协字第119号]及其补充规定(财会[2003]134号),兹批准你所接受事务所所在地区或中国境外客户委托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并颁发(财会)字外所临证第334号《外国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1份,有效期为2010年8月25日至2011年2月24日。
  附件:(财会)字外所临证第334号《外国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只发主送单位)
  财 政 部
  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2015年5月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 审计署审计结果 2015/6/28
2015年8月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贯彻落 审计署审计结果 2015/10/8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通知 黑政发[2015]10 2015/3/16
关于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的若干意见 2014/3/17
关于印发《中央审计项目授权地方审计机关审计管理办法》 审办发[2005]34 2005/9/9
关于印发《电力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审计试行办法》的通知 电审计[1996]44 1996/7/18
关于同意台湾资诚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 财会函[2009]37 2009/12/25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国资委系 沪国资委预算[2 2016/1/27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年度财务会计 沪财库[2013]44 2013/12/4
关于做好1997年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 财工字[1998]32 1998/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