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地税发[2000]134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6-21
实施时间: 2000-6-2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361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地市、杨凌示范区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各地应在接文后,认真组织干部学习文件规定,吃透政策精神,同时注意做好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工作,严格、准确执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努力使我省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政办发[2000]27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要按照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和《陕西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交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可据实扣除。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呆账损失税前扣除 粤国税函[2004] 2004/1/5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 赣地税发[2009] 2009/10/19
关于2022年度-2024年度和2023年度-2025年度公益性社会组 财政部国家税务 2022/12/30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民政局关于 京财税[2021]77 2021/5/8
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19/1/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东风汽车公司缴纳 鄂国税函[2002] 2002/10/28
湖南国税局关于进一步发挥税务师事务所在企业所得税税前 湘国税发[2005] 2005/5/29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邯郸市熙平起重运输有限公司技术改 冀地税函[2005] 2005/1/10
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确认马关县红 云南省财政厅国 2023/1/29
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民政厅关于 闽财税[2022]6号 2022/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