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函[2003]532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9-3
实施时间: 2003-9-3
法规类型: 增值税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343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96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全省实际,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同意,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已实行网上申报的芜湖、淮南两市,票表比对工作继续在E-tax系统中进行,实现即时自动比对。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进项税额,应为其上月认证通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税额汇总数。
  纳税人在申报期内申请认证以前月份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主管国税机关可以受理,但认证通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只能在下期申报抵扣。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票表比对异常的具体处理办法,改按本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皖国税明电[2003]28号)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项税额申报在先,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在后,造成当期纳税申报表填报的防伪税控销项税额小于报税系统采集的防伪税控销项税额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比对异常处理”窗口核实后方可办理纳税申报。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落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 大国税发[2007] 2007/3/20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 湘国税函[2009] 2009/1/15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豫国税函[2003] 2003/7/30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 晋国税发[2003] 2003/7/29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一般 辽国税明电[200 2003/6/20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其他资料报备要求有 厦门市国家税务 2015/2/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 2013/8/1
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9/2/1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 黔国税函[2003] 2003/5/27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提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 闽国税函[2004] 20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