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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安徽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工作底稿》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0-1-20
实施时间: 2010-1-20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准则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9688
评论人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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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做好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工作,根据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国税发[2006]86号)的规定,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注册税务师协会组织起草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工作底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工作底稿分为综合类底稿、会计核算类底稿、纳税调整类。综合类底稿分为初步业务活动工作底稿、风险评估工作底稿、其他项目工作底稿、业务完成阶段工作底稿;会计核算类底稿分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类实质性程序工作底稿、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类实质性程序工作底稿;纳税调整类工作底稿分为一般交易事项调整工作底稿、特别纳税调整事项工作底稿、汇总纳税工作底稿。
  二、会计核算类工作底稿中实质性程序是根据鉴证目标提供的可供选择性的程序,而非所有程序和底稿都需要,因此底稿没有统一索引,注册税务师根据自己的职业判断选用程序和底稿并编号,编号既可为阿拉伯数字,也可拼音字母或英文字母;
  三、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底稿是建立在采取会计审计技术按照会计准则(制度)对会计利润现进行鉴证并调整,以鉴证后的会计利润为基础再进行纳税调整为理念进行设计的,不足之处就是企业管理和业务流程中的税务风险环节可能未全部识别出,所以该底稿不能代替注册税务师鉴证业务准则和相关税收规定。仅供事务所在09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试行,以后再修改完善。
  四、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工作底稿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具体内容见附件,附件进入安徽省注册税务师网下载,底稿使用中的具体问题由、安徽省注册税务师协会负责解释。
  安徽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安徽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0一0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附件下载使用说明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工作底稿1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工作底稿2
  统一报告格式(压缩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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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工作底稿1.doc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工作底稿2.doc    
统一报告格式(压缩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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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云桥8758   2012年2月15日
好东西
鲨鱼666   2010年4月7日
哈哈  刚注册好 还挺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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