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瑞仪光电[苏州]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7]493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28
实施时间: 2007-12-2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411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瑞仪光电(苏州)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请示》(苏州国税发[2007]2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瑞仪光电(苏州)有限公司是2002年1月由英属维尔京群岛得富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外资企业,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投资总额2980万美元,经营范围为生产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产品),销售公司自产产品。2004年3月,经批准,该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500万美元(一期),投资总额增至3580万美元,生产经营范围不变。
  2005年6月,经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苏外经贸资(2005)554号文批复,该公司注册资本增至4300万美元(增加2800万美元)(二期),投资总额增至11980万美元,新增资本用于生产新型电子元器件。经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确认,增资项目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版)鼓励类第3类第20条第12款。经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吴江分公司验证(华星吴验字[2005]第144号),截至2005年7月4日,该公司注册资本已全部到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056号)的规定,我局意见,同意对该公司二期追加投资项目所得单独计算并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并由你局负责具体监管事宜。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三江航天集团 鄂国税函[2003] 2003/9/24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 甘地税三[2000] 2000/5/9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 豫国税函[2008] 2008/4/3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汕头华汕电子器件有限公司技术改造 粤国税函[2005] 2005/9/27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 冀国税函[2000] 2000/8/15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和建筑业企业所得税应 黑地税函[2009] 2009/12/25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 黑国税发[2008] 2008/5/26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哈尔滨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调整核定 哈地税联[2008] 2008/1/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 鄂国税函[2006] 2006/9/18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鼓励支持国有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冀地税发[2003] 2003/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