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函[2009]279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4-7
实施时间: 2009-4-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54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1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此外,省局已着手在大集中系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模块增加采集和处理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数据的功能。各地要注意收集和妥善保管企业向地税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附送的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纸质资料,待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数据采集和处理功能模块正式上线后再进行补录数据工作。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7年度企业所得 穗地税发[2008] 2008/1/7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涉税事 甬国税函[2009] 2009/4/8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 鲁国税函[2009] 2009/3/12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 浙地税函[2009] 2009/7/1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07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 厦国税函[2008] 2008/4/2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 国家税务总局广 2021/1/19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本市个体工商户、个人 沪地税函[2018] 2018/1/31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 沈国税发[2005] 2005/12/16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 国家税务总局青 2025/3/11
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 苏税协发[2012] 20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