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市贸工局等单位关于认定2009年第一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地税发[2009]281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5-31
实施时间: 2009-5-31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437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基层局:
  现将深圳市贸易工业局等单位《关于认定2009年第一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通知》(深贸工源字〔2009〕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相关附件:
《关于认定2009年第一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通知》.ti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建设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1 2014/2/26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 2012/2/22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 津国税所[2009] 2008/1/1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等10部门 川经信环资[202 2023/10/7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 闽经贸环资[201 2012/1/1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 黔国税函[2015] 2015/7/15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完善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 四川省国家税务 2012/3/5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 湘国税发[2008] 2009/1/1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印发 黔工信[2023]43 2023/9/5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补充下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符合企业 鄂国税函[2010] 2010/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