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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08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劳社险[2008]12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08-6-10
实施时间: 2008-7-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5955
评论人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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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就发布2008年度社会保险基数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7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7374元。
  二、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以下原则,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和用人单位缴费工资基数:
  (一)参保人员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下限,按不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1369元)确定。参保人员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上限为: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地区,按不超过所在地省辖市或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地区,按不超过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6843元)确定。
  (二)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地区,用人单位实际人均工资水平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人均不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1369元)确定缴费工资总额基数;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地区,用人单位实际人均工资低于所在地省辖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人均不低于省辖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工资总额基数。
  三、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标准是否参照上述规定办理,由省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二OO八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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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评论(此处已关闭评论功能):
视野网友   2009年8月27日
政府部门的文件为什么不能全文公布,不是说要透明吗,是不是有什么不能见人的东西,查个文件还要请先登陆,老百姓哪来的密码,真是搞不懂,人民政府不能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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