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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正式启用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注协[2024]126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4-12-25
实施时间: 2024-12-25
法规类型: 行业管理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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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各资产评估机构(宁波不发),其他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贯彻财政部《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2021-2025年)》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行业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的决策部署,落实《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数字化改革方案》,根据《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24年12月25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正式启用行业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综合服务平台作为行业数字化改革主体工程,对促进行业转型、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自2024年12月25日起,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业务助理及其他用户相关业务活动可通过综合服务平台办理,具体执行请遵循《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登录方法
  综合服务平台由行业一体化门户及协同办公系统两部分组成。
  (一)一体化门户
  一体化门户由新版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官网和执业机构网站构成。其中,省注协官网支持电脑端及移动端登录,网址https://www.zicpa.org.cn/。
  (二)协同办公系统
  协同办公系统支持电脑端及移动端登录,可通过省注协官网登录,也可通过网址https://server.zicpa.org.cn/登录。此外,移动端还支持省注协微信公众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企业微信APP、钉钉APP登录。
  三、其他事项
  (一)请密切关注综合服务平台上线后的相关培训通知,确保迅速熟悉了解平台各项功能。同时,可登录综合服务平台查看“操作手册”,详细深入掌握各业务模块具体操作。
  (二)综合服务平台使用期间遇到的问题,请拨打技术人员电话咨询;对综合服务平台的意见建议,可在协同办公系统“意见反馈”模块反馈;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省注协0571-85179573。
  姚  义 15356639507(协同办公系统)
  李明睿 17376506619(协同办公系统)
  杨章兵 13362766099(执业机构网站、数字化应用市场)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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