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独立审计 > 行业管理 > 业务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2023]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3-2-20
实施时间: 2023-2-20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75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资委,深圳市财政局,各计划单列市国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资委,各证监局,有关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有关要求,完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我们制定了《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
  2023年2月20日

相关附件: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宁国资发[2016] 2016/9/19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深 厦国资企[2019] 2019/11/5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优化 甬政办发[2023] 2023/8/23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关于进 豫国资文[2017] 2017/11/10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关于中央驻津 津政办函[2017] 2017/10/27
关于印发《“关于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 财会协字[1994] 1994/8/25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 粤府办[2016]97 2016/8/2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区国有企业公司 宁政办发[2017] 0001/1/1
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 2022/10/11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意见的通知 国发[1997]9号 1997/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