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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填报2022年度税务师行业报表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3-2-7
实施时间: 2023-2-7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1951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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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做好2022年度行业报表填报工作,根据《中税协关于开展2022年度税务师行业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23]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2022年12月31日前成立且正常经营的税务师事务所,须填报表1、表2、表4、表6和《税务师行业国际化业务情况统计表》。
  二、填报方式
  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登录中税协官网(www.cctaa.cn),在“服务大厅”栏登 “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或输入网址(www.ecctaa.com),登“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点击“行业报表”栏,在页面右侧用“单位会员号、密码”登录,进入填报界面。
  三、填报时间
  2023年2月8日9:00—4月30日17:00。
  四、特别提醒
  (一)关注今年报表新增数据项,新增加“行政登记证书编号”、“当年新招聘从业人员”、12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税务师行业国际化业务情况统计表》等内容,请税务师事务所在填报中予以重视。
  (二)集团化税务师事务所总部和分支机构(子公司、异地分所)按“属地原则”填报,总部不得汇总填报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人员情况等信息。
  (三)税务师事务所如合并填报非税务师事务所经营数据,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要求。
  五、常见问题说明
  1.行业报表中全部涉及填报金额的单位均为“万元”。
  2.表1:有偿服务企业户数:指税务师事务所有偿服务企业的总户数,与表4户数没有直接勾稽关系。有偿服务企业户数应以独立客户单位计算,委托多项业务的同一企业算作1户。
  3.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工作要求
  1. 各税务师事务所所长要切实担负领导责任,派专人负责填报工作,要对数据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确保按时完成填报工作。
  2.各税务师事务所在填报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书面文字及时汇总反馈给市税协。
  七、填报咨询
  业务咨询:010-83755834、010-83755833、010-83755835
  系统咨询:010-63390083、4000825868  QQ:4000102233
  市税协:23113181  天津税协QQ群、天津税协微信群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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