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核实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情况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3-15
实施时间: 2022-3-15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阅读人次: 273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人:
  自2022年1月1日起,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方式进行了优化升级,在对2022年1月、2月征缴情况比对分析中,发现部分缴费人基础信息缺失,导致存在银行批量扣款失败的情况。
  为了避免影响您的社保、医保待遇,请采取签约扣款方式缴费的灵活就业缴费人尽快核对银行扣款情况,若发现2022年1、2月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不成功,建议先通过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辽宁移动办税APP、支付宝-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和各委托代征银行(金融机构)等缴费渠道缴纳费款。其中,对于符合医保政策规定补缴往期医疗保险费的缴费人,需先到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办理医保补收核定后,再通过上述方式缴费。如需继续采用签约扣款方式缴费,请到各委托代征银行重新签订扣款协议。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2022年3月15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2012年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人社险中心函[2 2012/1/17
关于《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 2018/11/13
关于《修改<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2023/8/3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我市 穗人社通告[201 2012/11/26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灵活 国家税务总局贵 2023/3/28
吉林省社会保险公司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的通知 吉社保[2005]21 2005/4/25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停止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代 赣劳社办[2007] 2007/3/22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用人单 京劳社就发[200 2003/3/13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申报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 京社保发[2016] 2016/6/3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外来人员参加社会保 津人社局发[201 2013/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