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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指定2021年度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纳税申报受理部门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2-24
实施时间: 2022-2-24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阅读人次: 2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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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指定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为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纳税申报受理部门,请需要通过邮寄申报方式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在法定申报期内将申报表等纳税资料寄往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156号1116室收件人: 张豹, 0931-8833151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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