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云南省2020年第十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财税[2021]1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1-4-23
实施时间: 2021-4-2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阅读人次: 199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昆明市、西双版纳州财政局、税务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西双版纳州热带雨林保护基金会、云南农业大学有勇奖学基金会、云南省粮食经济学会等3户非营利组织获得云南省2020年度第十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现予以公布。
  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的免税收入,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非营利组织要严格遵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等有关规定,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和提醒预警,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加强税收征管,认真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支持非营利组织发展。
  附件:云南省2020年度第十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21年4月23日
  附件
  云南省2020年度第十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申请免税期限

1

西双版纳州热带雨林保护基金会

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

云南农业大学有勇奖学基金会

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

云南省粮食经济学会

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获得省级2019 2022/11/2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 京财税[2012]58 2012/4/20
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2019 吉财税[2020]10 2019/12/23
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认定非营利组 琼财支财[2024] 2024/9/24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特殊 沪税发[2024]10 2024/10/9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8年获得非营利 津财税政[2018] 2018/2/8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非营利组织免 2024/12/24
绍兴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 绍市财税政[202 2024/10/15
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 鄂财税发[2022] 2022/10/25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 杭财税政[2010] 20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