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砂石料列入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可调整价差的主要建筑材料类别范围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财建[2020]1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2-26
实施时间: 2020-2-26
失效时间: 2023-2-26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388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维护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并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我市实际,经研究,自2018年1月23日起开展招投标且未完成结算(未出具审核结论书)的市级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中的砂、石料列入可调整价差的主要建筑材料类别,具体调整原则和办法按照《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厦门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主要建筑材料价格调整办法的通知》(厦财建〔2018〕9号,详见附件1)规定执行。属于《厦门市建设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级财政投融资重点项目海砂价格波动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厦建科〔2018〕73号,详见附件2)适用范围的项目,海砂价差调整仍按厦建科〔2018〕73号文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附件:
  1.《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厦门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主要建筑材料价格调整办法的通知》(厦财建〔2018〕9号)
  2.《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级财政投融资重点项目海砂价格波动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厦建科〔2018〕73号)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建设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26日

相关附件: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厦门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主要建筑材料价格调整办法的通知.pdf    
厦门市建设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级财政投融资重点项目海砂价格波动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6年温州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和 温政发[2016]19 2016/3/31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 黔发改投资[202 2022/6/14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 内地税函[2001] 2001/9/3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和 温政办[2016]9号 2016/3/1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 浙审投[2014]27 2014/6/1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主要建筑材料价格风险约定及调整的通知 陕建发[2009]3号 2009/1/4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浙财建字[2004] 2004/12/6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审计业务分配操作 浙审投[2014]45 2014/6/5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 深圳市第三届人 2004/10/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 浙财监督[2024] 2024/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