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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19年资产评估师年检及资产评估机构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评协[2019]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19-1-30
实施时间: 2019-1-30
法规类型: 人员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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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珠海评协、佛山评协、东莞评协,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4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资产评估师年检和资产评估机构(含分支机构)年度报备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评估师年检
  (一)年检对象及内容
  年检基准日为2018年12月31日,在资产评估机构执业的资产评估师应当参加年检。年检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是否存在违反资产评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职业道德的情况;
  3.是否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并符合财政部令第86号第十条规定;
  4.是否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
  5.是否加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并按规定履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
  6.是否停止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满12个月;
  7.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备案及离所备案手续;
  8.是否按规定报送本人诚信信息;
  9.中评协及地方协会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年检程序及时间安排
  1.材料申报
  各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应当在2019年2月28日前组织本机构资产评估师,登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行业管理平台核实个人信息,并提交或邮寄下列材料(无需装订,所有打印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资产评估师年检汇总表》(附件1);
  (2)《资产评估师年检表》(附件2);
  (3)《资产评估师2018年诚信信息申报表》(附件3,2018年无相关信息的,无需填报);
  (4)《首席评估师任职情况报告》(附件4,发生变更的机构,需按规定提供相关变更资料);
  (5)社会人才交流机构统一管理档案的凭证复印件或者内退、下岗、退休人员相关证明复印件;
  (6)资产评估师与所在机构2018年新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双面复印,以前年度签订的且在2018年年检工作中提交过的未过期的劳动合同无需再提交);
  (7)资产评估机构为资产评估师缴纳的最近一期社会保险费凭证复印件(股东(合伙人)需提交近12个月的社会保险凭证)。
  2.材料审核及年检处理
  我会将在3月份对年检材料进行核查,重点检查股东(合伙人)、分支机构负责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专职执业情况,多种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师是否仅在一家评估机构执业情况等。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对符合各项规定的,予以通过年检。
  (2)对违反有关规定,但不符合取消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条件的,暂缓通过年检,并责令限期改正,在限期内完成改正的予以通过年检,未完成改正的不予通过年检。
  (3)对违反有关规定,符合取消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条件的,不予通过年检。
  (4)资产评估师不在资产评估机构执业,应申请变更登记类别,变更为不在机构工作的资产评估师,并根据自愿原则申请非执业会员。
  3.公告
  予以通过年检的资产评估师将在我会网站上进行集中公告。各机构根据年检公告中通过人员名单,重新打印《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简称登记卡,登记卡上标识“2019年年检通过”)。2019年年检公告后机构所出的资产评估报告需附有2019年年检通过标识的登记卡。
  暂缓通过年检以及不予通过年检的资产评估师,从公告之日起不得签署相关法定资产评估报告。
  (三)注意事项
  1.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年检的资产评估师,评估机构应向协会书面上报未参加年检原因。如确定评估师已脱离资产评估机构,应通知其本人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2.资产评估师因资产评估机构和分支机构办理登记备案而成为我会代管的人员,由拟备案机构组织申报年检(不含外省拟转入的资产评估师)。
  3.为做好年检工作,在年检期间暂停办理执业会员转所手续。年检公告后恢复办理。
  二、资产评估机构年度报备
  (一)年度报备对象
  2018年12月31日前经广东省财政厅同意予以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和分支机构。
  (二)年度报备报送资料清单
  1.《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5-1)或《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5-2)
  2.《2018年资产评估项目汇总表》(附件6);
  3.《资产评估机构累计职业风险基金账户信息表》或职业责任保险保单复印件(附件7);
  4.机构最新的商事登记信息。
  (三)报送时间
  各机构请于2019年3月31日前提交年度报备材料。
  三、其他要求
  (一)资产评估师应对本人所填报年检资料的内容真实性负责,评估机构应对本机构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报送虚假年检材料的评估机构或资产评估师,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珠海、佛山、东莞三市机构应先报送至当地资产评估协会,由三市协会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上报省评协。注册地在上述三市的本省分支机构,可与总公司一并办理。
  邮寄地址及电话:
  广东省广州市仓边路26号六楼,会员部,020-83176528
  附件:
  1.资产评估师年检汇总表
  2.资产评估师年检表
  3.资产评估师2018年诚信信息申报表
  4.首席评估师任职情况报告
  5-1.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
  5-2.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基本情况表
  6.2018年资产评估项目汇总表
  7.资产评估机构累计职业风险基金账户信息表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9年1月30日

相关附件:
1.资产评估师年检汇总表.doc    
2.资产评估师年检表.doc    
3.资产评估师2018年诚信信息申报表.doc    
4.首席评估师任职情况报告.doc    
5-1.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doc    
5-2.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基本情况表.doc    
6.2018年资产评估项目汇总表.doc    
7.资产评估机构累计职业风险基金账户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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