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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研究课题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注协[2016]3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6-4-12
实施时间: 2016-4-12
法规类型: 注协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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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按照《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暂行规则》(2016年3月23日经天津注协2016年度理事会扩大会议审议通过)要求,《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研究课题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经发函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附件:1、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
  2、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研究课题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2016年4月12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2: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研究课题经费管理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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