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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继续受理会计师事务所承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业务申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5-2-26
实施时间: 2015-2-26
法规类型: 师所资格管理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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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工作,省注协决定继续受理会计师事务所承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业务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审材料
  《会计师事务所承办高新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业务申报表》(见附件)。
  二、申报备案
  请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于3月10日前填报送审材料,省注协预审核确定事务所名单并提供给省财政厅,供企业申请时自主选择。
  省注协联系人:注册监管部杨莽,电话:0551-68150456,传真:0551-68150360,邮箱:yangmang@。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承办高新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业务申报表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2月26日

相关附件:
会计师事务所承办高新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业务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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