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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修订《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2年]》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会协[2013]33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3-4-25
实施时间: 2013-4-25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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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深入实施行业新业务拓展战略,我会于2010年编制发布了《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0年)》(以下简称《业务指导目录》),并于2012年进行修订。《业务指导目录》为会计师事务所深入理解行业功能作用、大力拓展业务领域提供了工作思路,展示了注册会计师服务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功能作用,受到了行业广大会员的欢迎。
  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新要求,更全面地梳理注册会计师业务种类,我们将于今年再次对《业务指导目录》进行修订,形成新一版的《业务指导目录》。
  请广大事务所根据《业务指导目录》2大类11小类35项的分类,在相应项下添加新增业务项目名称,并依次填报业务项目涉及的主要法律依据、属性、内容、报告使用者、委托人、专业胜任能力要求和业务开展情况至“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修订调查表”(附表1)。
  对于新增业务项目难以包含在现有《业务指导目录》分类项下的,请填报“本省会计师事务所特色业务一览表”(附表2)。对原有业务项目有修订意见的,可一并附后并作必要注释和说明。
  《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2年)》网络链接为:/New_Services/zcwj/xhzcwj_1_1_1/201207/t20120709_34544.htm
  请各地注协认真组织填报调查表,调查对象覆盖到每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特别是中小事务所,并请于7月31日(周三)前反馈至中注协。
  中注协联系人:宋祉健,联系电话:(010)88250227,邮箱:songzhijian@,传真:(010)88250090。
  附表:1.《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修订调查表
  2.本省会计师事务所特色业务一览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相关附件:
附件1:《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修订调查表.xlsx    
附件2:本省会计师事务所特色业务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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