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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报送2011年度会计报表及缴纳2012年度会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会协[2011]121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1-12-29
实施时间: 2011-12-29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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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注协、财政局会计科、会计师事务所:
  据中注协要求,结合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具体情况,现将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报表上报及2012年度会费缴纳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报表报送内容及要求
  1、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会计报表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访问地址为:),事务所用户登录名为事务所证书编号_cw(例如:11000001_cw),初始密码是“111111”,首次成功登录系统后可自行修改密码。
  2、各会计师事务所用户登录后,通过单击页面右上角的“帮助”按钮,可以在线阅读或下载用户手册,指导完成系统操作。
  3、行业会计报表填报内容: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业务收入表、主营业务成本表、管理费用表、事务所基本情况表、2011年缴纳各税款情况表及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报表说明。
  4、2011年度事务所业务收入表表样发生变化,该表的新旧表对照说明详见附件。
  5、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会[2010]14号)精神,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行业统计报表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 (访问地址为:)填报。行业统计报表填报内容:会计师事务所统计报表封面、业务收入明细表和支出明细表。
  6、如有系统使用方面的问题,请与久其公司技术服务人员联系,联系人:江大川、门泳志,联系电话:010-88250338、88250390.网络报送系统的统一关闭时间为2012年2月17日。各事务所必须在2012年2月17日前完成网络报送工作。
  7、根据中注协行业报表汇总工作的要求,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会计报表和行业统计报表采取网络报送和纸质报送两种方式。
  8、省直会计师事务所需在2012年2月17日前向省注协报送1套纸制报表,同时通过网上将数据上报至省注协。
  9、市、县(区)会计师事务所需在2012年2月17日前向所在市注协(市财政局会计科)报送2套纸制报表,同时通过网上将数据上报至省注协。
  10、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及其分所(含省内分所)一概分别填报各自报表。
  11、市注协或市财政局会计科需在2012年2月21日前向省注协报送各会计师事务所1套纸制报表。
  12、各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报表数字真实准确,不得虚报、瞒报、漏报收入,纸质报表数据应与网络报表数据一致。报表中的数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保留到分。
  13、各会计师事务所应严格按照网站规定的格式统一用A4纸打印,并与附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原件一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同时,单位负责人、会计主管、制表人应签名。
  二、2012年度会费缴纳要求
  1、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省注协会费缴纳办法在2012年2月17日前将2012年度会费上缴至省注协。
  2、会费缴纳标准:
  (1)团体会费:2011年度业务收入*1%.
  注:年度业务收入以2011年度事务所业务收入表第19行次业务收入合计为基数。
  (2)个人会费:1000元/人
  3、会费上缴单位: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开户银行:建行省府大院支行
  银行账号:36001051600052500630
  4、特殊要求:
  (1)会费缴纳单据上应分别注明团体会费、个人会费金额。
  (2)团体会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基数、比例计算缴纳,不得省略尾数,缴纳会费金额单位应保留至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玲玲
  联系电话:0791-86215542
  传真电话:0791-86253114
  邮编:330046
  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100号
  附件:业务收入表新旧表对照说明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相关附件:
业务收入表新旧表对照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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