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行政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注协[2011]4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1-7-7
实施时间: 2011-7-7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24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11]28号)的要求,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联合省财政厅监督局、会计处于2011年7-11月开展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五代会”精神和行业创先争优“制度建设年”活动要求,贯彻落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的精神和要求,持续深化事务所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和行业诚信道德建设,继续加强对中小事务所的监督检查,提升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推动行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组织领导
  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由省注协联合省财政厅监督局、会计处联合开展,并将从注册会计师行业中聘请综合能力强的注册会计师参与检查工作,确保本次检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检查重点
  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的要求和中注协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在检查中重点关注:
  1.新批准设立的事务所或新近合并的会计师事务所;
  2.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等新业务较多的会计师事务所;
  3.受到行业惩戒或行政处罚的会计师事务所;
  4.执业能力与承办业务数量严重失调的、高龄注册会计师出具业务报告较多的会计师事务所;
  5.风险意识淡薄、人员和业务变动频繁、报告数量异常、未按规定进行业务报备的会计师事务所;
  6.内部管理混乱,或异地执业较多、被投诉举报较多的会计师事务所;
  7.2011年经省注协约谈的部分会计师事务所。
  四、检查内容和范围
  (一)检查内容
  1.系统风险评估
  重点关注会计师事务所与质量控制相关的系统风险,对会计师事务所质量保证体系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作出整体评价。
  (1)全面了解会计师事务所与业务质量控制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客观评判质量保证体系设计的适当性,通过抽查测试等程序评价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是否有效;
  (2)关注与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系统相关的内部治理、会计师事务所文化、分所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和内容;
  (3)对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重点关注其总所与分所在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统一情况。
  2.职业道德检查
  重点关注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制定了适当的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自身及其人员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守则的相关要求;重点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是否存在违反独立性原则的行为,是否存在商业贿赂、支付业务介绍费、收取佣金、压价竞争等不正当行为,是否存在串通舞弊、挂名签字、兼职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3.业务报告检查
  (1)注册会计师是否将风险导向审计理念落到实处,是否针对风险评估结果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风险评估是否流于形式;
  (2)注册会计师是否在开展初步业务活动的基础上,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是否对项目组成员进行恰当分工和指导监督,审计计划是否流于形式;
  (3)注册会计师是否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充分识别财务报表可能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是否针对所有重大的交易、账户余额及列报都实施了应有的实质性程序,常规审计程序是否落实到位,重要审计证据的获取是否充分、适当,形成的审计结论是否合理;
  (4)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否恰当;
  (5)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业务,要检查注册会计师是否实施了风险评估程序,识别和评估了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的重大错报风险,是否在实施风险评估程序的基础上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合理保证申报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不存在重大错报。
  4.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设立条件、股东资质检查
  (1)事务所是否按照审计准则要求,制定本所质量控制制度和规程,并有效执行;
  (2)事务所是否符合《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规定的设立条件;
  (3)事务所股东资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二)检查范围
  以各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6月份出具的鉴证业务报告以及2010年度以来出具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报告为主要检查对象。检查组在各会计师事务所系统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高风险业务项目检查样本:
  1.兼顾不同的报告类型和不同签字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
  2.重点选取其为金融保险机构、国有大型企业等公众利益实体出具的业务报告;
  3.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申报专项资金等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4.高龄(65周岁以上)、频繁转所和受到投诉举报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业务报告。
  五、检查时间安排
  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从7月上旬开始,至10月底结束。检查工作采取全面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
  1.7月上旬,下发《关于开展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布置全省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
  2.7月上旬—7月底,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自查工作。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省注协的统一要求,如实填报《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清单》、《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业务清单》(详见附件1、2、3,可从省注协网站上下载)。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于7月25日前将附件1-3和自查报告(电子版)上报省注协监管部(电子邮箱:fjicpajgb@)。此外,各会计师事务所应于7月31日前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日常业务网上报备的通知》(闽财监〔2009〕22号)的要求将2011年6月30日前出具的所有鉴证业务报告进行网上报备。(网址:www.acc.gov.cn)
  3.7月下旬,检查工作小组根据各会计师事务所的自查情况,确定2011年度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并在公开媒体上进行查前公示。
  (二)实地检查阶段(8月份)
  检查方式以现场检查和送审检查相结合,检查组将于检查前3个工作日向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下达检查通知书。
  (三)总结和处理阶段(9月上旬-11月底)
  各检查组集中汇总检查情况后,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分别予以行政处罚、行业惩戒。11月底前全面完成检查工作。
  六、具体要求
  (一)重视检查,增强检查工作效果
  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要充分认识执业质量检查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检查工作,并对检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真正达到帮助、教育、督促、提高事务所职业质量的目的。
  (二)积极配合,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及时整理和装订工作底稿,如实上报自查情况,按时完成网上业务报备工作,对业务报告缺号和跳号的情况要说明原因并保留相关资料。对于瞒报、谎报、漏报相关自查材料,拒绝、阻挠检查工作或者拒不按照要求改进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踊跃参与,积极推荐检查人员
  请各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推荐本所的优秀注册会计师参与执业质量检查工作(详见附件4),并于7月20日前上报,经选拔合格并参加检查的注册会计师可以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的规定折合一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四)如实举报,提高检查工作针对性
  为突出检查重点,提高检查效率,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对出具虚假报告、未履行程序批量出报告、存在恶性竞争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进行实名举报。
  举报电话:0591-87097009(省注协)、87097458(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87097939(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处)
  举报邮箱:fjicpajgb@
  附件: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表
  2.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清单
  3.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业务清单
  4.检查人员推荐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
 

相关附件: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表.doc    
2.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清单.doc    
3.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业务清单.doc    
4.检查人员推荐表.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3年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 闽注会协[2013] 2013/7/9
关于开展2017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会协[2017]5号 2017/1/24
武汉海关关于引入会计师事务所协助海关开展稽查的公告 2014/1/16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师协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会计师事务 浙注协[2016]44 2016/8/30
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 会协[2011]27号 2011/5/18
天津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 津评协[2021]42 2021/8/26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07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 川注协[2007]61 2007/7/10
关于征求《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财办会[2005]11 2005/10/9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为全体会计师事务所配置电子邮 2012/3/9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暂停执行《转发国家发展改 辽价发[2012]43 2012/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