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趸售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价管[2010]214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0-12-8
实施时间: 2010-12-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348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市自来水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疏导国家源水提价的影响,根据《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本市供水规划,现将市自来水集团公司趸售自来水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向静海水务公司、津南水务公司趸售自来水价格每立方米由2.26元调整为2.31元,提高0.05元。
  二、向临港工业区华滨水务公司趸售自来水价格每立方米由3.78元调整为3.83元,提高0.05元。
  三、向空港物流加工区水务公司、西青开发区赛达水务公司趸售自来水价格每立方米由4.40元调整为4.45元,提高0.05元。
  四、各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努力降低供水成本,不断提高供水质量和服务水平。
  五、以上规定自2010年12月31日起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二O一O年十二月八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自来水价格相关问题的批复 穗价函[2012]28 2012/5/21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自来水总表与分表水费结算行为的指 粤价[2013]170号 2013/11/1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非居民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津价管[2011]10 2011/10/25
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6/5/1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枞阳县城区自来水价格问题的批复 皖价控函[2011] 2011/10/27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非居民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津价商[2010]46 2010/3/31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水利厅关于调整自来水水 陕价行发[2012] 2012/3/5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来水行业增值税 京国税发[2002] 2002/6/1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东莞市农村自来水价格定价权限问题的复 粤价函[2011]30 20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