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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转发工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工信信推字[2011]219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1-5-18
实施时间: 2011-5-18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2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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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工信委、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工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科〔2011〕8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工信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组织做好本地区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省直单位主管部门和企业集团负责做好下属单位(企业)的项目申报工作,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行性进行初审。各设区市推荐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其中应用示范推广类、标准研制与公共服务类项目不超过2个;有关省直单位主管部门和企业集团原则上推荐1个项目。
  (二)各设区市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有关省直单位主管部门和企业集团于2011年6月1日前将审核汇总后的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推荐表和项目申请材料集中上报省财政厅(企业处,两份)、省工信委(信息化推进处,三份),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不予受理。各单位上报的项目申请材料应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件(各五份),电子文件用光盘保存,自行备份不予退还,电子文件名称格式为“单位名称_项目所属类别_项目名称”。有关资料可从省工信委网站(www.jxciit.gov.cn)下载并填写。
  (三)省工信委和省财政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上报国家。
  联系人:
  省工信委信息化推进处 邓永翔 张洁(0791-6253388)
  电子邮箱:zhangj-_zhang@
  省财政厅企业处 肖建中(0791-7287585)
  电子邮箱:jxcztq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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