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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地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函[2011]289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6-3
实施时间: 2011-6-3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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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1年全省地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2011年全省地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1年,全省地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创先争优目标要求,以服务管理转型升级、监督行政执法权力为主线,以全省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为依托,抓住政务公开向机关和基层延伸两个重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为“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一、突出政务公开重点
  (一)突出税收法律法规的公开。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第2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帮助企业熟悉和运用政策。深入宣传缓缴费款、降低费率、破产关闭企业欠费核销、困难企业免收滞纳金等社保费减负政策。
  (二)突出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开。主动公开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促进文化体制改革、扶持下岗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国家新出台的结构性减税政策,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到位。进一步梳理公布促进皖江示范区建设、支持皖北地区加快发展等重点区域和“861”行动等重点产业的税收政策,制定服务重点产业发展、重点工程建设等措施办法,增强投资安徽的政策吸引力。
  (三)突出纳税人权利义务的公开。通过多种载体和途径,加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的宣传解读,向纳税人明确其享有的知情权、保密权、税收监督权等14项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负有的税务登记、按时缴纳税款、依法接受检查等10项义务,帮助企业及时、准确完成纳税事宜,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四)突出税收执法权的公开。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要求,继续清理、审核行政权力,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职权流程图,并及时通过有效载体向社会发布。加强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评估、检查和清理并按程序向纳税人公布,确保涉及纳税人利益和权益的政务公开事项落实到位。探索建立裁量权行使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对社会关注的个体税负评定,实行微机参数定税制度,严格按照业户自报、典型调查、定额核定、张榜公布等程序,公开操作,公平税负。除专案、上级交办、政府相关部门转办的案件外,对所有稽查案件均实行“阳光稽查”,及时告知纳税人行政处罚的依据、标准、结果和救济途径。
  二、拓宽政务公开载体
  (五)依托办税服务厅公开。开展标准化办税服务厅建设试点工作,逐步统一规范办税规程和流程,完善办税服务厅功能,方便纳税人查询涉税资料,统一涉税受理、审理、审批内容、时限、程序等。推进涉税事项“同城通办”,推进与国税部门服务资源整合和信息资源共享,探索共享实体办税服务厅、共建网上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大厅、相互委托代征等多种形式的联合办税。完善限时办结制、延时服务制、预约办税制、窗口工作责任制、业务骨干带班制、行政领导抽查制等制度,发挥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
  (六)依托互联网站公开。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以服务纳税人为宗旨,积极推进地税网站建设,向社会公众和广大纳税人提供快捷、高效的涉税咨询和服务。对照总局《税务网站内容与界面规范(试行)》要求,对门户网站重新规划,完成网站标识、栏目、设计等方面的改版升级工作,及时更新维护公开内容。设置网上办税便民功能,方便纳税人办理网上申报、发票真伪查询、纳税咨询和行政审批办理情况查询等。加强系统网站站群建设管理,提高政务公开合力。
  (七)依托“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公开。“12366”纳税服务热线是税务部门接受咨询、公开法规政策和办税程序的重要载体。推进全省统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完善咨询热点问题定期收集和报送制度,完善自动语音查询、人工接听、投诉举报、短信发送等功能,减少咨询环节,提高热线服务水平,将热线建设成为政务公开的直通车。
  (八)依托征纳互动公开。继续邀请省局领导通过带队参加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省电台行风热线直播、《新安晚报》“厅长零距离”热线、中安在线“厅局长对话网民”、税企座谈会等活动,介绍与广大纳税人以及百姓生活最为密切的涉税政策和规定,解答涉税咨询提问,征求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和建议。对全省1042户重点企业和皖江示范区外来投资企业,实行“一对一”联络服务制度,送政策上门。举办专题辅导班,有针对性地进行税收政策辅导和解读。认真落实“网络问政”相关要求,加强与中安在线的联络沟通和系统上下的跟踪落实,形成限时回复、及时答复、定时研复的网络留言落实机制。
  三、深化政务公开内涵
  (九)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着力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充分吸取基层意见和建议,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集体决策制度,增强公共决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严格执行重大涉税事项集体审理制度,确保执法公开、公正与公平。大力推进网络问政,加强与中安在线的联络沟通和系统上下的跟踪落实,形成限时回复、及时答复、定时研复的网络留言落实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关切。建立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风险评估机制,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的统一,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和实施办法。
  (十)试点推进基层财务公开。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按照“选择试点、逐步推广、总结经验、稳步推进”的原则,开展基层分局财务公开试点工作,加强对试点基层分局财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为推进财务公开工作奠定坚实基础。规范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程序等,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完善财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
  (十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公开。在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全集中、全到位”,进一步简政放权,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中心地税窗口职能、权限和工作流程,凡是能够进入省政务服务中心地税窗口办理的涉税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进入。深入推进涉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依规精简审批项目,减化审批环节。推进限时审批,在落实好原时限规定的同时,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等途径,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完成省局数据处理中心机房建设,按照金税三期工程技术标准,改造升级四级广域网。进一步规范ODPS公文处理系统的应用,实现数据处理中心与省局机关局域网、17个市局广域网互联互通。
  四、强化政务公开监督
  (十二)强化社会评议。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问卷调查等渠道和形式进行政务公开工作社会满意度测评,将测评结果作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价重要依据。加强与政风评议机构、投诉受理机构的联系沟通,掌握对地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促进工作改进。广泛征求纳税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改进措施。
  (十三)强化制度执行。根据省政务公开办政务公开“深化年”部署要求,全面梳理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此基础上,及时补缺补差,并针对制度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制度和规定,形成覆盖全面、内容完整、相互衔接、易于操作的制度体系;制定制度落实流程,确定岗位职责,明确投诉举报方式;明确制度落实评价指标,畅通社会评价渠道,把制度以及配套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十四)强化督查考评。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年终绩效管理考核要素,定期开展日常考核和效能监察,对局属各单位和各市地税局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考评。每年对各级地税机关在税收执法、行政管理等方面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涉及纳税人利益和权益的公开事项落实到位。将税收政策的落实和公开作为重点,开展年度税收执法综合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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