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实行资金平衡的市属第七批重点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榕地税发[2008]123号
发文部门: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7-25
实施时间: 2008-7-25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79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地税直属分局、外税分局、琅岐分局:
  为确保市级财政收入,根据《福州市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调整方案》原则,保市、区2006年既得财力,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同时兼顾各区重点工程项目的资金平衡的原则,凡属市属重点工程项目及市财政投资占重要比例的重点工程项目的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结合《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08年重点项目表的通知》(榕政综〔2008〕40号)文件,明确我市实行资金平衡的市属第七批重点工程项目名单。凡属市属重点工程项目的建安营业税及其附加统一由地税直属分局征收管理,其他地方税费:若施工单位属于外省市、省内外地市的,根据相关的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缴纳;若施工单位属于我市的,则回原管征单位缴纳。望相关单位严格按照上述的规定执行。
  一、交通项目
  1.福州火车站南站站房工程
  2.乌龙江大桥改造及接线拓宽工程
  3.福清-平潭高速公路
  4.沈海线福泉段扩建工程
  5.福州至永泰高速公路
  6.绕城公路东南段及可门疏港高速公路
  7.闽江下游南港南岸防洪三期工程
  二、商贸服务项目
  福州海峡西岸国际物流商贸城
  三、城建环保项目
  1.金山浦上中心停车场
  2.南台岛内河整治工程
  四、社会事业项目
  1.福州市工人文化宫改扩建工程
  2.福州金山六期小学
  3.福州市艺术学校新校区
  二○○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晋国税发[2004] 2004/3/18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榕地税发[2007] 2007/12/25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 黔财税[2010]51 2011/1/1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2008/4/30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 豫政办[2009]79 2009/5/19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换位式体验活动的通知 琼地税函[2013] 2013/8/21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闽地税发[2012] 2012/6/12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 辽政办发[2009] 2009/6/17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 榕地税发[2008] 2008/4/30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 榕地税发[2008] 200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