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务代理 >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 税务代理人员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三级注册税务师公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税协发[2011]49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1-5-30
实施时间: 2011-5-30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38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根据《关于〈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办法(试行〉草拟情况和工作部署的说明》(中税协发[2010]127号)的要求,试点地区地方税协将于6月1日起公告三级注册税务师。现就三级注册税务师公告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是中税协在全国统一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税协在公告三级注册税务师时,须使用统一的公告格式(见附件)。
  二、根据《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办法(试行)》,请各地税协将公示后无异议的三级注册税务师名单于6月3日前上报中税协,经中税协确认后由各地税协对外公告。
  附件:﹡﹡省(区、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发布三级注册税务师的公告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
  ﹡﹡省(区、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发布三级注册税务师的公告
  经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批准,根据《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办法(试行)》(中税协发[2010]127号),我省(区、市)以下注册税务师经过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程序,考核通过,公示期无异议,批准授予其三级注册税务师。
  现将三级注册税务师名单予以公告。
  二〇一一年六月   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进一步加强我 广东省国家税务 2016/11/2
关于发布特级、一级、二级注册税务师的公告 中税协发[2011] 2011/5/30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浙江省税务师事务所 浙江省注册税务 2012/5/10
注册税务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国税发[1999]79 1997/11/27
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2011年二级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 京税协发[2011] 2011/9/16
关于印发《上海市注册税务师实行备案管理的工作规程》的 沪注税[2004]15 2004/8/13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考试合格注册税务师人员办 浙注税函[2008] 2008/11/21
关于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试点地区二级注册税务师报送考核 2011/1/13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注册 黑国税发[2006] 2006/4/12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9年度税务师事 晋国税发[2010] 201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