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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进行电子发展基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和编报2010年度基金会计决算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时间: 2011-4-6
实施时间: 2011-4-6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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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电子信息央企:
  电子发展基金是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主要是软件、集成电路产业,以及计算机、通信、网络、数字视听、测试仪器和专用设备、电子基础产品等电子信息产业核心领域技术与产品研究开发、产业化,促进其他行业信息技术应用。为进一步提高电子发展基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电子信息央企总结所辖电子发展基金项目(包括一般资助项目、招标项目、倍增计划项目、重点创新型企业项目)的执行情况,并汇总本地区(集团)的项目承担单位的电子发展基金项目执行情况。对上述文件材料的要求如下:
  一、对本地区(集团)“十一五”期间所获得的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包括对“十一五”期间已验收项目、未验收项目的情况进行统计,并说明延期未验收项目的原因和处理建议等。
  二、组织本地区(集团)有未验收的项目的承担单位对正在执行的电子发展基金项目进行自查,并在此基础上编写电子发展基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要求详见附件一),同时填报《电子发展基金项目会计决算报表》(要求详见附件二、三)。
  请于2011年5月15日前将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汇总并以正式公文的形式寄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8208036、15901075407;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电子大厦电子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100846))。
  注:本通知已在电子发展基金网站(www.itfund.gov.cn)的“新闻通告”栏目中发布。
  附件:本通知下载(带公章)
  附件一:项目承担单位总结报告提纲
  附件二:会计决算报表填报说明
  附件三:电子发展基金项目会计决算报表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相关附件:
电子发展基金项目会计决算报表.doc    
会计决算报表填报说明.doc    
项目承担单位总结报告提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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