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地税二[1998]247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8-12-7
实施时间: 1998-12-7
失效时间: 2011-8-29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阅读人次: 274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榭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分局,检查分局:
  根据全国营业税会议精神,经全市税政业务会议讨论,现将有关营业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以下简称证券公司)等单位取得的席位费、过户费、手续费等的征税规定
  (一)证券公司为买卖证券、期货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交易者”)提供劳务而收取的手续费、佣金、上市初费、上市月费、开户费收入、过户费收入(即股权登记费收入),风险附加费、年会费、交割手续费、汇入汇出手续费收入等,应按所收费用全额计缴营业税,不得扣除上交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的支出以及其它任何支出。
  (二)证券公司在为“交易者”提供劳务收手续费等费用的同时,加收或代收的费用,如基础保证金之类的费用,按照一切代收代垫费用均应并入营业额征税的原则,对随同手续费一起收取的基础保证金之类的费用均应征税。
  (三)证券公司向“交易者”收取的一些为“证券公司”章程所规定应予退会时退还的费用,如席位费、资格保证金、会员费之类,应先按规定征税,在退还时允许从退还期限的营业额中扣除。
  (四)证券公司为保证“交易者”的交易正常进行采取的保全措施而收取的一些费用,如结算保证金,不征收营业税。
  二、对代建房屋的征税规定
  单位或个人接受建设单位委托,为其代建房屋(或其他不动产)的行为,应按“服务业—代理”征收营业税,其营业额为其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续费。这时所说的“代建房屋”须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
  (一)必须事先与委托方订有委托代建合同;
  (二)不发生土地使用权或产权转移;
  (三)委托方与负责施工的施工队结算;
  (四)不垫付建设资金。
  凡不同时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代建行为,对受托方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三、关于建筑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
  建筑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国税发【1994】159号文件中规定了四种情况,这四种情况均以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办理结算手续为前提。但有的建筑业纳税人预收工程款、备料款后,不办理结算手续,并以此为借口拖欠税款,影响了税款的入库进度。现以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基本规定为准,对建筑安装企业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四、关于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不包括利息收入,下同)有关纳税问题的规定
  境外单位个人向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并取得收入,无论其在中国境内是否设有经营机构或代理者,都应由境内劳务受让者或支付者代扣代缴营业税。
  以上规定请予文到之日起执行。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发文部门: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29
实施时间:2011-8-29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黔财税[2001]44 2001/6/25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非试点纳税人纳税 2012/5/25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金华市区旅游业营业税征收管 金地税政[2008] 2008/9/12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保险有限公司取得的保险业务收入免 赣地税函[2004] 2005/7/21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无船承运业务有关 冀地税函[2007] 2007/1/1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省对市县增值税和营业税定额返 黑政发[2016]45 2016/12/28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金融企业销售未取得发票的抵债不动 粤地税函[2005] 2005/3/23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 辽地税发[2008] 2009/1/1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纳税人以清包工形式提供装饰劳 琼地税函[2007] 2007/3/26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在浙江 浙地税函[2003] 2003/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