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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申报2011年包装行业高新技术研发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企[2011]299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3-25
实施时间: 2011-3-25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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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申报2011年包装行业高新技术研发资金项目的通知》(财企〔2011〕2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1、各市财政局对本市范围内(含所辖区、县)申请企业的资格条件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合肥市、芜湖市、蚌埠市财政局分别上报2个项目,其他各市财政局分别上报1个项目。今年国家重点支持节材代木项目,省财政厅鼓励各市优先上报节材代木项目。
  2、各市财政局应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项目组织工作,严格审查企业申报材料,将资金申请报告和申报项目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省财政厅企业处,报送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8日。
  3、各市财政局要加强对已安排项目的资金到位情况和实施情况的跟踪和监督检查工作,并就2009年和2010年安排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2011年7月31日前报送省财政厅企业处。
  联系人:李志斌
  联系电话:0551-5100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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