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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1年度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1-4-29
实施时间: 2011-4-29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3289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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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1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选择培训项目,并于5月10日前报省注协考试培训部。
  联系人:常力、周建明
  联系电话:(024)23496700、23496702
  传    真:(024)23496707
  邮箱地址:  535820626@
  附件:1、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1年度培训工作计划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2011年度培训计划的通知
  2011年4月29日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1年度培训工作计划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1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注册会计师执业能力现状,制定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2011年全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2011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计划》为指导,紧密围绕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又快又好发展这个中心,全面实施《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010)》(以下简称执业准则)培训,深入做好新业务拓展培训,进一步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
  今年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在组织实施上要继续坚持以中注协为主导、地方协会为基础、会计师事务所为补充的三大培训实施责任主体的原则。在培训内容确定上实行以中注协新修订的《执业准则》为重点,同时做好新业务拓展培训的原则。在教学上实行理论培训与实务应用、与执业中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相结合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考核,各项工作实施到位,确保全年培训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培训内容与任务
  (一)培训内容
  按着分层次的培训办法,执业会员中主任会计师、部门(项目)经理、一般注册会计师、新批准注册会计师和非执业会员培训内容如下:
  1、主任会计师:新老执业准则变化的差异及案例分析;如何做好主任会计师;关注经济走势、解读宏观调控;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与社会责任;事务所员工激励方案设计;身心健康与事务所文化建设。
  2、部门及项目经理(业务骨干): 新老执业准则变化的差异及案例分析;注册会计师新业务拓展;主要税种涉税风险和筹划以及涉税业务审计案例;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教育,企业管理理论的了解。
  3、一般注册会计师培训:新修订的《执业准则》及案例分析。
  4、新批注册会计师:新修订的《执业准则》及案例分析培训;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教育;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纳税新规;团队建设与沟通及商务礼仪等。
  5、非执业会员:了解、掌握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情况和新的政策、法规等。
  (以上各人员培训班具体安排情况详见附表)
  (二)培训任务
  执业会员培训考核周期为2011至2012年,考核周期内累计完成80个学时,今年全省计划培训执业会员3860人,每人为40个学时。非执业会员培训4000人,投入式继续教育24学时,产出式继续教育16学时。
  1、省注协组织参加中注协远程教育视频培训,四期,培训对象为部门(项目)经理、注册会计师,共480人。
  2、省注协组织参加北京、上海、厦门三个国家会计学院(以下简称“三院”)培训,培训对象为主任会计师、部门(项目)经理,约50人。
  3、省注协举办主任会计师培训班一期,约300人。
  4、省注协与外省联合举办主任会计师研讨班一期,约50人。
  5、省注协举办业务骨干培训班四期,约800人。
  6、经批准事务所自行举办培训班九期,培训对象为本所注册会计师,约500人。
  7、统一向事务所发放《执业准则》培训录像光盘,由事务所自行组织集体收看与注册会计师自学相结合,省注协统一进行考试,约1680人。
  8、省注协组织非执业会员参加远程异步点播培训。共计4000人。
  9、组织各市及事务所党建工作培训班一期,约180人。
  三、培训组织形式
  (一)中注协远程教育视频培训。省注协按中注协计划指标分配。
  (二)“三院”培训。事务所申报,省注协按“三院”计划指标分配。
  (三)省注协举办的各类培训及与外省注协联办的培训。由事务所申报,省注协按计划指标分配。
  (四)经批准事务所自行举办的培训。按照继续教育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事务所应将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培训教材等情况报省注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采用《执业准则》录像光盘培训方式学习的事务所,在培训光盘发放后,即应组织学习,并结合执业实际情况进行交流研讨,收集疑难问题上报省注协,统一安排答疑,省注协在10—11月份统一进行考试验收。
  (六)网上点播培训。非执业会员(24个学时)参加。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出题考试,成绩合格后确认。
  四、培训教材及师资
  培训教材以中注协新修订《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010)》、《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应用指南》、《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审计案例》、《医院财务报表审计指引》和培训老师编制的讲义及课件为主。采用《执业准则》录像光盘进行培训的,录像光盘由中注协统一提供。
  省注协举办的培训班,培训教师由省注协统一安排。
  五、组织管理工作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和《辽宁省〈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实施办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规定的要求,要切实加强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管理工作水平,提高培训效果。
  (一)提高认识,合理安排
  各事务所要从行业发展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高度来认识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充分认识继续教育培训对提升行业执业水平的推动作用,正确处理业务工作与教育培训的关系,统筹安排好本所全体员工的工作与学习,防止出现前松后紧的现象。注册会计师要根据工作及个人的时间选择培训,力争做到业务、培训两不误,完成本年培训学时,提高自身的执业能力。
  (二)落实制度,强化管理
  按《辽宁省〈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对学员报名、学时确认、培训查询以及考试、考勤、培训结果进行全程跟踪管理,相关信息向全行业公开。
  (三)考勤考试,求真务实
  参加培训的注册会计师要携带本人注册会计师证书、身份证,严禁冒名顶替,对冒名顶替现象在行业内进行公告。按照中注协“逢培必考”的规定,培训班实行考试制度,对考试、考勤不合格者均不认可培训学时。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通过注册会计师年检。
  (四)评估验收,入卷归档
  每期培训班结束时,都要按照继续教育制度实施办法中规定的评估验收程序,由省注协对教学和管理等情况进行评估验收。每期培训班都要建立培训档案,培训结束后将有关培训数据完整、准确地输入培训档案管理信息库,进行长期保存。
  附表1:2011年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班安排明细表
  附表2:2011各会计师所采用光盘进行《执业准则》培训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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