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政府审计 > 政府审计其他规定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审计厅对市级审计局年度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审人[2011]41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审计厅
发文时间: 2011-4-6
实施时间: 2011-4-6
法规类型: 政府审计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13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审计局:
  根据审计工作发展的需要,在总结以往对市级审计局年度工作考核经验的基础上,省厅对原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厅长办公会议审核通过。现将《浙江省审计厅对市级审计局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浙江省审计厅对市级审计局年度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审计机关全面建设,提升审计工作质量,推进审计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工作遵循注重实绩,公开、公正、公平、便于操作的原则。
  第三条 考核对象:市级审计局。
  第四条 考核内容:市级审计局的审计干部队伍建设、审计业务工作、审计综合管理、荣誉及获奖情况和其他工作。
  第五条 组织领导:省厅设立考核领导小组,厅长任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厅领导为成员,具体工作由省厅人事处、办公室、法规处、财政处、机关党委、驻厅监察专员办公室、计算机审计中心、科研所等承办。
  第六条 考核办法:考核方法采用计分制,由考核分和领导综合评分两部分组成,总得分=考核分×70%+领导综合评分×30%。考核分满分为160分,由基本分和附加分组成,其中基本分为100分,附加分为60分。领导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由两部分组成:(一)省厅领导对各考核对象的综合评分占领导综合评分总分的60%;(二)省厅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对各考核对象的综合评分占领导综合评分总分的40%。
  第七条 考核程序:考核工作每年度进行一次。每年12月15日前,考核对象进行自评,写出年度工作总结,填写年度工作考核自评表,并附有关书面鉴证材料,报省厅人事处;每年12月20日前,省厅有关处室将所负责的单项考核结果报省厅人事处;省厅人事处组织相关处室对有关鉴证材料进行审核后汇总,提出初步考核结果;省厅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
  第八条 考核等级: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考核档次。考核优秀单位根据考核总得分排名确定,比例为考核对象总数的30%;其余考核对象,根据考核总得分以及考核基本分、附加分得分的情况来确定考核良好、合格和不合格档次。对考核优秀、良好的单位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考核结果通报全省审计系统。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考核的原则,各市审计局应对所辖县(市、区)审计局进行年度工作考核,按30%(以四舍五入法计数)的比例确定考核优秀单位并上报省厅,由省厅审核后,统一进行表彰。
  第九条 考核对象年度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当年度考核资格:领导班子成员违反“八不准”审计纪律及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审计决定被复议机关改变,或被提起诉讼而败诉等;审计署和省厅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减少2个及以上项目的;受到本级以上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通报批评的;在综合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第十条 本办法未明事项,由省厅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省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08年印发的《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对市级审计局年度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浙审人〔2008〕25号)同时废止。
  附件:1.浙江省审计厅对市级审计局年度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2.市级审计局年度工作考核自评表

相关附件:
附件1-2.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年度汇总会计[决算]报表工作考核 京财统评[2001] 2001/1/1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省直会计师事务所、资产 湘注协[2006]95 2006/1/1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 赣府厅发[2024] 2024/7/5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豫政办[2024]31 2024/6/27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 鄂国税发[2000] 2000/1/1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财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豫财办企[2007] 2007/8/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01年度省级地方税收管理工 湘地税发[2001] 2001/4/11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市州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 湘注协[2006]96 2006/1/1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系统信息工作考核 黑财办[2011]39 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