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调整本市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人社福发[2011]29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1-4-12
实施时间: 2011-4-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297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将本市非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沪劳保福发[2006]24号)确定的原则,为了进一步保障本市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的基本生活,自2011年4月1日起,将本市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从每人每月4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05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增加30%。
  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后增加的费用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民政局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 浙人社发[2011] 2011/1/1
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湘人发[2001]14 2001/10/1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浙地税函[2004] 2004/5/14
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精减退职职工和麻风病 浙民助[2015]41 2015/1/1
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 甬劳社老[2011] 2011/1/1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 浙人社发[2010] 2010/1/1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 浙人社发[2012] 2012/3/2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 浙人社发[2011] 2011/1/1
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总工会关于调 甬劳社老[2010] 2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