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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种子价格和质量监管确保农业生产用种需要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价[2011]9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4-20
实施时间: 2011-4-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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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农业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农业和渔业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经济促进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种子价格和质量监管确保农业生产用种需要的紧急通知》(发改电〔2011〕8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做好种子价格与质量监管工作是促进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保障。各地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种子价格监管,物价、农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各司其职,切实加强种子质量和价格监测、市场巡查检查、信息宣传引导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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