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财预规[2011]3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1-3-1
实施时间: 2011-3-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279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市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1号)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我市本级各部门(指纳入我市政务公开电子监察系统的单位,下同)预算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作为本部门预算、决算信息公开的主体,要按照市财政委《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深财预〔2010〕34号)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本部门预算公开工作。
  二、各部门应在市财政委批复部门预算后5个工作日内,原则上按报经市人大审议批准的部门预算(包括单位概况、预算收支情况等内容介绍和收支预算总表、财政预算内拨款支出预算表等表格),在政府门户网站(或通过深圳政府在线)公开本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本部门预算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审查工作。
  三、市财政委定期对各部门预算公开的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并负责对各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政府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各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自2011年开始纳入我市政务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市监察局将对各部门是否及时公开预算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未及时按规定公开年度预算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1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赣财预[2013]7号 2013/1/30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和 温政办[2013]10 2013/7/5
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3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哈财预[2012]19 2012/6/29
对审计署201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 审计署审计结果 2012/6/27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3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 厦财预[2012]35 2012/7/9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2006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 桂财预[2005]66 2005/6/27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11年部分市级预算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和 2011/6/8
关于印发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卫财务发[202 2021/4/12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3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鲁财预[2012]63 2012/8/28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7年部 云会协[2017]14 201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