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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皖地税[2011]17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1-30
实施时间: 2011-1-30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4041
评论人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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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为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推进税收管理转型升级,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要求,在总结去年部分市县局探索试点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基础上,省地税局决定在淮北、宿州、蚌埠、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和黄山8市进一步开展试点工作,不断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实施信息管税为依托,以深化分类专业管理为基础,以核查申报纳税真实性、合法性为重点,完善征管程序和运行机制,整合应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专业化人才队伍,稳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加快税收征管方式的转变,提高管理服务效能和纳税遵从度,提升现代化分局建设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联动协作。明确各层级税源管理职责,细化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税源管理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统筹各业务部门的税源管理职能,争取政府支持和相关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努力建立横向互动的协作机制。
  (二)提效减负。基于对税源管理对象的科学分类和税源管理流程的专业化分工,有限的征管资源能够更多地投入到重点税源和重点环节管理,全面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推进信息管税,优化征管流程,健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
  (三)防范风险。税源专业化管理既要有利于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防范纳税遵从风险,也要有利于促进地税部门内控机制建设、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四)优化服务。在实施税源分类管理的同时,针对不同类型纳税人的需求,完善纳税服务措施,提升纳税服务质量。
  三、主要内容
  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的核心。要在分级分类管理总体框架下,通过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手段,优化征管资源配置,提高申报纳税的真实性、合法性,促进纳税遵从,提高税收征收率。
  (一)加强税收风险管理
  将风险管理理念贯穿税源管理全过程,将有限的征管资源优先用于风险大的纳税人和涉税事项,实现管理资源的优化配置;制定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按照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应对处理、绩效评估等设计税收风险管理流程;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和评估模型及风险特征库;根据不同类型纳税人的不同风险,采取纳税辅导、风险提示、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风险应对措施,促进纳税遵从度提高。
  (二)实施信息管税
  以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为重点,以对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应用为主线,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大力推进信息管税。充分利用现渠道、积极拓展新渠道,及时、完整、准确地采集纳税人申报信息和第三方信息。做好发票信息、企业集团信息等采集工作。做好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信息交换工作,完善国际税收情报交换机制。严格数据录入审核,加强数据整理、存储、交换、校验等方面管理,提高数据管理质量和利用效率。提高税务档案管理的电子化水平。运用数据分析应用等系统,加强申报信息和第三方信息的分析比对;综合运用税收弹性分析、税负分析、税收关联分析等方法,深入开展经济税源分析、政策效应分析、管理风险分析和预测预警分析。
  (三)深化分类专业管理
  根据税源结构及其风险特点,按照纳税人规模(大企业、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行业,兼顾国际税收等特定业务,对税源进行科学分类,有针对性地制定税源分类管理措施。在坚持现行财税管理体制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和探索按规模、行业、特定业务等分类设立税源管理机构。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改变目前税收管理员“分户到人,各事统管”的管理办法。以规范管理、紧密衔接、相互监督为原则,按照税收征管流程,对税源管理事项和环节进行专业化分工,设置日常管理类和纳税评估岗位,实现“管评分离”。明晰岗位职责,进一步落实税收管理员管事责任。探索划分税源管理岗位等级,分别赋予不同能级的税收管理员,因才施用、人尽其才。
  (四)扎实开展纳税评估
  纳税评估是税源管理的重要环节。税务机关受理纳税申报后,应依托涉税信息和风险预警指标、评估模型,通过计算机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纳税进行案头审核,并进行相应处置;对不能排除疑点的,可采取通信、约谈、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调查、检查、处置;发现纳税人有涉嫌偷、逃、骗税违法行为的,移交税务稽查处理。
  立足现有条件,积极推进纳税评估。市、县局纳税评估工作要逐步制度化、常态化、专业化。运用纳税评估软件开展初步评估。选派各部门、各单位的业务能手,建设专业评估队伍,定期集中开展重点税源纳税评估。纳税评估人员可以专职,也可以兼职,有条件的市、县局,可以探索组建常设的纳税评估专业机构。在现阶段,纳税评估指标不求多、不求全,但求有效、实用、突出重点税源和重点行业。在取得实效的基础上,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相关评估模型和指标体系。
  (五)完善征管程序和运行机制
  按照受理申报、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法律救济等环节,规范税收征管基本程序。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纵横结合、内外协作的税源管理运行机制。
  在纵向上,探索建立省、市、县和基层的联动机制。省、市局定期开展税源监控分析、行业风险预警分析,适时发布纳税评估重点,加强跨市经营纳税人管理等。市、县局要结合实际,抓好当地税源管理规划、风险分析,组织发起纳税评估工作,开展重点税源纳税评估,为基层提供业务支撑。基层要按照上级机关要求,认真实施专业化管理,落实税源管理责任。
  在横向上,地税部门内部相关业务部门要加强协调,整合税源管理措施,发挥专业优势,建立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互动机制。通过税收分析、税源监控为纳税评估确定重点、指明方向;通过纳税评估引导纳税人遵从税法,为税务稽查提供稽查案源;通过税务稽查查处案件,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并向管理环节反馈查处结果;对分析、评估、稽查反映的问题汇总归纳,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日常税源监控管理。税源管理协调机构要统一分析监控税源风险,统一下达风险预警指标和纳税评估重点,统一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的衔接,统一督导、反馈、考核税源管理和征管状况,避免基层重复工作和对纳税人重复评估、检查。纳税评估移交的案件是稽查的重要案源。案件通过税源管理协调机构移交,稽查部门立案的,要积极组织实施,运用有效稽查方式和手段,深入调查核实,充分发挥稽查的作用,查处后,应当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和管理建议;稽查部门经审查认为不需要立案的,应及时反馈原因和处理建议。实行各税种统筹管理,同一纳税人涉及多个税种的信息一次性采集,按纳税人归集信息,并进行综合评估。做好法律救济工作,妥善解决税收争议。
  探索政府主导、各部门共同参与、通力协作的综合治税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协税护税义务,争取建立涉税信息交换平台。
  (六)整合应用信息管理系统
  在省局统筹协调下建立和完善适应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综合税收信息管理系统。完善网上申报和征管数据电子报送,最大限度地实现征管数据的电子化。抓紧完善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平台,整合征收、管理、稽查信息管理系统,建立适应专业化管理的电子化工作流程。开发税源和征管状况监控分析系统,组织开展监控分析,发布分析结果,指导基层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源管理。分步开发纳税评估软件,实现初步评估的电子化。创造条件分步实现全省征管数据的集中,实现信息的共享和有效利用。
  (七)建设专业化人才队伍
  创新管理组织方法,挖掘现有人才潜力,充分运用团队协作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实施纳税评估等工作。拓宽专业领域,吸收统计分析等税收管理相关专业人才。针对岗位需要加强税源管理人员的专业教育和培训。创新培训方式,如开展项目研究式学习,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创新干部管理,充分利用现有的条件和政策,鼓励干部学业务、创业绩,逐步建立起一支综合素质高、专业技能强的税源专业化管理人才队伍。
  四、工作要求
  (一)深刻认识意义。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传统的由税收管理员属地管户、粗放的税源管理方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借鉴国际先进的税收管理经验,总结国内税务系统的实践经验,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成为“十二五”期间税收管理发展的必然。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将加快转变税收征管理念,改进征管方法,强化信息化支撑,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促进纳税遵从。在此基础上,税源专业化管理也将推动税收管理方式的转变,推动税收管理向现代化迈进。同时,税源专业化管理也在理念、方法、手段等方面,丰富了我省地税系统现代化分局建设的内容,必将进一步促进全省基层建设。各地要适应形势发展要求,转变观念,大胆探索,积极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
  (二)加强组织领导。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是省局近年的重点工作。省局成立税源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任正、副组长,法规、税政、收入规划、纳税服务(大企业管理)、征管科技、政治部、干部教育、稽查、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由上述单位派员组成,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查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
  各试点单位要成立税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查税源专业化管理及试点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配合,共同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
  (三)广泛宣传发动。试点单位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宣传说明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作用和基本内容,赢得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的理解支持。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下户调研、媒体宣传、网络对话等方式,向纳税人广泛宣传税源管理方式转变的目的、意义和内容,及时公布调整后的征管流程和程序。在试点工作开展后,要注重了解纳税人的反应,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及时改进工作中的问题,赢得纳税人的支持配合。要向干部职工特别是基层一线人员深入宣传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积极引导税干正确对待职责的调整和管理权力的划分。
  (四)精心组织实施。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要求高。各试点单位要按照省局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推进、稳妥实施试点工作。各试点市局应当先在市区范围组织试点,条件成熟的地方,也可以同时选择部分县进行试点。要统筹考虑各地经济发展状况、税源分布特点、征管机构和人员配置情况、财政体制、纳税人需求等因素,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试点工作方案。要明确各单位、各部门的具体职责,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共同推进试点工作。要合理安排试点工作步骤和进度,边实践,边完善,确保工作稳步有序地向前推进。要结合税源专业化管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利用收入分析、纳税评估的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纳税服务,提高服务效率;要充分考虑纳税服务的现有条件和纳税人的现实需要,落实服务责任,统筹做好纳税服务工作。请各试点单位于2011年3月底前将试点工作方案上报省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备案。
  (五)注重总结反馈。省局将密切关注各地试点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组织工作交流,推广典型做法,总结成果和经验。试点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加强信息交流和情况反馈,增进上下级间的工作沟通。如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省地税局。其他非试点单位也要认真调研,深入思考,积极探索实践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特别在落实信息管税、推进纳税评估、开展税源和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等方面要立足现有条件积极创新,为全面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奠定基础。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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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评论(此处已关闭评论功能):
醉在95   2011年8月15日
文章很有用。
文火   2011年5月8日
江苏地税也在逐步实施,配合机构改革,变化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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