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独立审计 > 行业管理 > 执业人员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海南省优秀注册会计师评选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协注[2011]23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1-3-22
实施时间: 2011-3-22
法规类型: 执业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296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弘扬先进,表彰和奖励为行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注册会计师,省注协起草了《海南省优秀注册会计师评选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4月5日前将意见反馈省注协注册部。
  联系人:李建泰;
  联系电话:68531745传真:68531745;
  Email:etain0701@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海南省优秀注册会计师评选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弘扬正气,激励先进,鞭策落后,表彰和鼓励为行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注册会计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优秀注册会计师评选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以职业道德评价、专业贡献评价、业务素质、社会责任评价等为主要内容。
  第二章 评选机构和时间安排
  第三条 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设立优秀注册会计师评选小组(以下简称评选小组),负责评选事项的组织实施工作。评选小组由省注协秘书长以及注册、专业技术、教育等委员会委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省注协秘书处。
  第四条 优秀注册会计师评选每两年举行一次,具体时间由省注协决定。
  第三章 参评范围及条件
  第五条 本办法所所称的优秀注册会计师由省内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推荐,经评选小组审查后产生。
  每次评选的优秀注册会计师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末全省注册会计师总人数的2%。
  每家事务所每次只能推荐一名候选人,20名以上注册会计师的事务所可以推荐两名候选人。
  第六条 优秀注册会计师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管理制度。
  (二)热爱注册会计师事业,认真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自觉维护行业形象和声誉。
  (三)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专业技术胜任能力,在业内外享有较高的声誉,为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四)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连续执业五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优秀注册会计师评选:
  (一)在评选期内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的;
  (二)在评选期内受到投诉举报,且经调查情况属实的;
  (三)在评选期内有不履行会员义务的行为,如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诚信宣信和交纳会费等;
  (四)评选小组认为不宜参加评选的行为。
  第四章 评选内容和标准
  第八条 优秀注册会计师评选包括以下内容:
  (一)执业资历:基础分5分,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连续执业每增加一年加0.5分,满分10分。
  (二)执业资格、学历、职称:基础分5分,每增加一个执业资格加1分,高级技术职称加1分,硕士研究生加1分,博士生加2分,满分10分。
  (三)获得各种奖励或荣誉:评选期内获得县级上奖励或荣誉者加2分,市级奖励或荣誉者加3分,省部级奖励或荣誉者加4分,国家级奖励或荣誉者加5分。满分10分。
  (四)理论研究及发表文章:评选期内在省注协会刊每发表一篇文章加1分,在其他省级以上专业刊物每发表一篇文章加2分,其中国家级核心专业刊物4分,满分10分。
  (五)担任社会职务:在评选期内,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团体常务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等加2分;社会团体理事、高等院校名誉教授、各专门评选机构专家、顾问、师资等加1分;满分10分。
  (六)事务所内任职:基础分为5分,主任会计师加5分,副主任会计师(合伙人)加3分,部门经理加2分,满分10分。
  (七)履行会员职责:在评选期内认真履行会员权利和义务、完成协会交办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协会举办或组织的各项活动,满分为10分。
  (八)承担社会责任:在评选期内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慈善事业活动,满分为10分。
  (九)职业操守:爱岗建业,遵守法规准则,诚实守信,无不良执业行为,专业技术水平高、获得客户好评,以事业为重,为行业作出突出贡献,满分为20分。由评选小组根据个人材料和掌握的情况综合打分。
  第五章 评选程序
  第九条 事务所根据本办法第六条所列的优秀注册会计师评选基本条件,经广泛酝酿和民主讨论,推选出候选人。
  第十条 参加评选的注册会计师候选人,应按评选小组制定的格式填报《海南省优秀注册会计师候选人推荐表》,并按表中的要求随附相关证明材料。
  优秀注册会计师候选人的评选材料个人事迹必须真实,事务所的鉴定要客观。
  第十一条 评选小组办公室对优秀注册会计师候选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集中报评选小组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 评选小组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符合优秀注册会计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基本情况在省注协网站公示10天。公示期间有投诉举报的,将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对不符合优秀注册会计师评选条件的,取消候选资格。公示期满,按规定人数,得分顺序确定优秀注册会计师,并提交省注协最终评定。
  第十三条 省注协对被评为优秀注册会计师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执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山东省先进会计 鲁会协[2012]34 2012/7/18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表彰2011年度山西省优秀注册会 晋会协[2012]45 2012/5/25
浙江省优秀注册会计师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评选办法[试行] 浙注协[2002]56 2002/10/1
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2-2023年优秀注册会计师 赣会协[2023]63 2023/11/30
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甘肃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评选优秀注 2013/10/31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总工会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黑财会[2012]7号 2012/3/1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优秀注册会计师评 豫会协[2010]18 2010/4/16
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甘肃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甘肃 甘会协[2013]61 2013/10/23
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2021年优秀注册会计 赣会协[2021]35 2021/10/18